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将为兵之主,兵为将之股。

    凡为将者,每战而必前,兵则气势如虹而不输,说的就是两军交战的时候。将若不惜命,兵必不畏死。

    林哲前生是学历史的学生,但正是因为每日研读历史,方能感受到史书中充斥着对爱国主义思想的赞颂、对正义的褒奖,那份血性早已在不经意间融到了血液中、铭刻到骨子里。

    所谓文人铁骨,不外如是。

    宗泽挑选出来的精兵,本就是悍卒,因为皇族的懦弱无能,恨屋及乌,对康王殿下有一种潜意识中的鄙视。

    林哲从拎着长剑率先冲出去的时候起,就已经完全将自己当成了赵构,为了大宋,不惜赴死的亲王!从此以后,他就是赵构,将带领大宋走向辉煌!

    而众将士也从心里接纳了他,这样的亲王才值得追随!

    陈英武作为带队的校尉,甚至有些感动这才是我大宋亲王应有的风范啊!

    他以手势示意两名士兵加快速度,追上康王殿下,一左一右护卫,自己也打马追了上去。

    几十丈远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也就十余个呼吸的事儿,金兵的前锋刚围上杨再兴,就看到了树林里冲出来的宋兵。

    领先一人身着长衫、拎着长剑,却不着片甲,一望而知是个头领。

    金兵早已熟知这个套路,文人领兵嘛,武人为副!

    擒贼先擒王,金兵自然也懂得这个道理,于是,除了围杀杨再兴的五、六名士兵,其余人迅速从两边绕了过去,直奔康王!

    两股骑兵瞬间碰撞到一起,开始了激烈的厮杀。

    “铿锵”之声不绝于耳,不时有士兵坠马。

    如果赵构有空纵览全局的话,就会发现,金兵虽然看着气势也不弱,却不是这帮宋骑精英的对手,坠马的全是金兵。

    看起来打得挺激烈,实则更象一面倒的屠杀。

    而他实在是没有时间观察局势,虽然,这是为将者的基本功。

    不知战场局势,如何能合理布置战术、调配兵力?

    好在,赵构自幼习武,一直勤于锻炼,身体素质颇为优秀,力量更是大得出奇,更加适合这样的混战。

    他拎着长剑,时而突刺,时而劈砍,竟也连续杀了好几名金兵,尤其在他发现左右都有士兵护着之后,胆气更壮,完全放弃了防守,甚至有时间于厮杀之中领悟新学的纯阳剑法。

    步战和骑战不同,但杀敌的招数却绕不过劈、刺、撩、扫、挑等基本动作。

    旧的身体,新的思想,外加新的剑术,竟然在厮杀中渐渐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