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镇武司代司首林无命勾结炎朝、破坏王朝与帝国的和谐、草菅人命……”苏言看着张贴四处的通缉单上所罗列出来的种种莫须有的罪状,直接暴怒:“小人得志便猖狂,大人,我们要怎么做?”

    “你也在上面,还是头号帮凶。”林霄却是笑道,看起来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但眼眸深处却是泛起一抹冰冷杀机。

    毫无疑问,这什么通缉令正那周晨搞出来的,真是胆子很大啊,大得很啊,竟然还弄出这么一个通缉令来通缉自己,连苏言也上去了。

    “是觉得我林无命提不到剑了么……”林霄暗暗说道,连自己都敢通缉,如果自己真的做了什么恶事那也就罢了,但显然并不是,每一条罪状都是莫须有的,都是污蔑,林霄再怎么洒脱也无法接受这种污蔑,哪怕是以周晨莫毅休等人的实力奈何不了自己。

    但,污蔑就是污蔑,不爽就是不爽。

    自证清白?

    需要吗?

    或许是需要的,但,要怎么自证?

    冲上去和对方理论?

    理论不了,完全就是打嘴仗,扯嘴皮子,毕竟对方敢编造出这些罪状,肯定也都做好了准备。

    既然如此,那就以最直接的方式上门,让对方认错,撤销通缉。

    违背剑理?

    不,这恰恰符合剑理。

    自己的剑理不是认死理,而是每一条罪状都不是自己所犯下的,完全是凭空捏造、是污蔑,一清二楚、明明白白,哪怕是他人如何狡辩,也无法更改这个事实,就算是别人都相信了,自己依旧清楚,那就是污蔑。

    这……就足够了。

    不然活着,还需要一直去顾忌别人的想法、顾忌别人的看法吗?

    世人如此多,人有千百态,同样一件事情、同样一样东西,不同的人往往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觉得好,有人觉得坏,就算是大多数人觉得好,也一样有人鸡蛋里挑骨头,一定要说出一个坏的地方来,否则就会不舒服到死。

    试问,这般情况,如何能够让所有人都相信、认可?

    不需要,完全不需要,问心无愧即可。

    一时间,林霄的剑理愈发清晰了。

    问心无愧!

    “我若无错,世人说我错亦无用,我若错,世人说我对也是错。”林霄忽然喃喃自言自语,旋即迈步踏出,往镇武司方向走去,苏言也连忙跟上。

    “那人……好像是林司首……”有人认出了林霄,顿时低呼道。

    “什么林司首,现在可是镇武司的通缉犯。”也有人立刻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