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程车将要到达弘光百货,我远处便看到小冰的身影。

    小冰上身穿着白sE衬衫及杏sE西装褛,下身是一条剪裁合身的深蓝sE牛仔K,再配以微高跟鞋,一副法式俪人的气派,在熙攘的人群中显得份外耀眼。

    我下车时,小冰看见我并缓缓走来。

    「你只差五分钟便迟到。」

    「还好,今天中途大塞车,幸而我预早时间出门,还赶得及来到。」

    在那件事发生後,我告诉自己不可以再迟到,因为迟到带给我生命中不能承受的重量。

    「做得好,明天是你的生日,我们要好好庆祝。」小冰推开百货公司的大门,高兴地说:「这是我们的第一站,你可以随意选一件生日礼物。」

    我们到达百货公司一楼的名店区,虽然小冰如数家珍地解说着,但我只是随意望望,因为我不认识这些名牌,名牌也不认识我,我们可能只是点头之交,甚至可以说是素未谋面,所以我只是闲逛着。

    突然间,小冰在一个名店的专柜中拿起了一个黑sE手袋,这是一个长方型的斜背手袋,她一面为我进行配衬,一面说:「这个手袋挺适合你,低调但不失风格。」

    我似明非明地看着镜子,却真的有半个时尚俪人的影子,正当我望着镜子自我淘醉的时候,小冰跟店员说:「请帮我包起这个手袋。」

    店员熟练地包起手袋,小冰则一面将信用卡递给店员,一面说:「你猜一猜下一站是甚麽地方?」

    「炸猪排店。」

    「猜对了,就是炸猪排店。」

    在百货公司的旁边有一条小巷,这条小巷是远近驰名的食街,食店林立,其中一间便是这间炸猪排店,它已经屹立不倒三十年,殊不简单。

    每隔一段时间,我们都会去炸猪排店吃饭,因为光听到炸猪排店四个字,我的口水已经开始流出来。

    当初我第一次嚐到店内的炸猪排,简直惊为天人,堪称人间美味。老板已经传至第三代,店舖不断扩充,风格因时代而进步,但味道不变,所以也算是我们的回忆。

    「三十年不变,真的很难得。」

    「那你要多谢阿龙,你说第一次是他带你们去。」

    「对,那时我们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意想不到里面的炸猪排真的很美味,所以後来我也常常带你去。」

    小冰轻酌一口冰水,并说:「对,我也很喜欢这间店。」

    说着说着,炸猪排饭便到了。

    小冰与我天南地北无所不谈,突然间我想起上星期听到的一个消息。

    「你记得我们当年的班主任梁sir吗?」

    「记得,我们因为他而成为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