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川一帮人,以为张占东在开玩笑,可惜,堂哥是认真的。

    张占东发现了一堆新鲜的野猪粪,证明有一头大家伙还未走远。

    “川子、大魁,你俩商量谁开第一枪。”

    张占东布置任务,“灰熊,你和谭大姐一起进行掩护,如果第一枪没能放倒那头大家伙,谭大姐先补一箭,灰熊你做最后一枪的准备。”

    这个分配没有问题。

    相比于陆小川和魁哥的枪法,大家更信任谭大姐手中的滑轮弓。

    至于灰熊,直接操起了ak-47,如果前两个人都没能干掉野猪,那么野猪必将发狂。

    受了伤的野兽最危险,更别提堪称山中一霸的野猪了。

    到了那个时候,只能用ak-47对付它最保险,哪怕只能得到一堆没法吃的烂肉,也比惊扰或者伤到几位女士好的多。

    陆小川对打猎兴趣并不大,这家伙情感缺失的厉害,和普通人的想法实在不太一样。

    说白了,就是工具人认为,为了吃一顿肉,而去杀一头猪,有点不划算。

    哪怕野猪在巴莎普山里已经成灾,陆小川也对猎杀兴趣缺缺。

    当然,如果当地人花钱雇佣他捕猎野猪,工具人能把这玩意搞成濒危动物……

    所以,兄弟俩交流两句,魁哥就得到了首发位置。

    野狼被派去寻找留下粪便的野猪,这小子是追踪专家,在山里,如果是动物,他能追踪到一天以前留下痕迹的野兽。

    如果追踪的目标是人的话,那么,只要人还在山里,野狼就能一直追踪下去,直到找到目标为止。

    不大会功夫,野狼去而复返。

    “老板,真的是一头大家伙!”

    野狼的神色很是兴奋,“咱们恐怕得寻找一根足够粗的木棍来抬它才行!”

    “大魁,准备。”

    张占东也兴致勃勃,哪怕一年进山好几次,对于猎杀体型庞大的野兽,依然让人欣喜。

    一帮人悄咪咪的跟着野狼,从树林里摸了过去。

    那头野猪,竟然就在众人刚刚经过的河边。

    躲在山坡上的灌木中,能够清楚的看到那头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