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倾盆而下,房顶滴滴答答的渗着水,顶部的木板与木板之间,哪怕压的再合实,也会滴水的。

    房屋其他部分也出了不少毛病,整体松散起来,被雨水泡的坏了,这时庄夏才知道自己的木工确实没什么技术。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雨过天晴之后,他赶忙在山脚下,奋力的挖出了一个数十平方米的洞穴,以巨木作为支柱,防止它坍塌。

    过了几天,他又将晒干的木桩贴在岩壁上,地上铺上木板,简单的装修了一番。

    自此,两人才算定居下来。

    很长一段时间,两人在探索着这片区域,这里虽然物种颇多,生物繁盛,却依旧无法走出去。

    两人的第一顿饭,是火火做的烤鸡,野鸡肥硕,本来让两人能大吃一顿的,却被她烤焦了。

    庄夏筷子一夹,将肉送入嘴里,微微皱眉,也不说好坏,直接吃了起来。

    火火还以为自己做的挺不错的,连忙尝了一口,却差点被毒死,因为她从未吃过如此难吃的食物。

    她很是沮丧,没想到自己连做饭都不会,粉葱玉指,神女飘渺,却仿佛四肢不勤五谷不分。

    不过她没有气馁,很长的时间里,让庄夏吃了不少毒药一般的食物,才算入的了厨房了。

    本来庄夏想要接手这一任务的,可火火不想自己什么都不会,依旧坚持了下来。

    甚至,火火学会了洗衣服,学会了打扫房间,学会了针线,当然,这很多都是庄夏手把手教她的。

    一个娇生惯养的公主,在庄夏手中成了笨学生,笨手笨脚的学习着如何成长,但最终还是勉强出师了。

    几个月后,庄夏合格的成为了一个猎手,更能在山林中获取和制造自己想要的大部分物品。

    这完全是因为,这个脱离社会的地方,什么需要自己亲自动手。

    而火火,也同样变的独立了许多,似乎一下子从一个孩子,变成了半个大人。

    虽然她依旧那么风风火火,那么直率坦诚。

    不过,她如今却也担起了属于自己的那份女性的责任。

    两人的房子增添了不少家具,有了一张大床,床上有着厚厚的兽皮毯子。

    傍晚,庄夏扛着一只麋鹿归来,这是他今天的猎物,也是今天的食物。

    火火正在收拾着些晒干的果子,见到庄夏回来,笑嘻嘻的看着他。

    花费了些功夫,火火将做好的饭菜端了上来,一大盘烤麋鹿肉,还有些野菜和蘑菇汤。

    两人用着木筷吃了起来,庄夏已经习惯火火的饭菜了,虽然算不上美味,但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