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关,在今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区大胜关村,原本默默无名,不过,在某时空因为被金大侠一写,成就了吃到几千年的爱。

    当然,在另外某个时空,公元十二世纪它的爱就已经到来了。

    郭靖在这里举办了一个大大的prty,由于他老婆是全天下乞丐的老大,换句话来说就是叫花子头……恩,也有叫做丐帮帮主的。总而言之,由一个个乞丐送信,不一会儿全天下的人就都知道了郭靖要干嘛。

    【今蒙鞑南侵,天下命悬一线,社稷有累卵之危,苍生有倒悬之急……在下不才,顿足再拜,愿天下英雄以苍生为念,解救万姓黎民之苦。今大胜关摆宴设下英雄大会,不才恭候。】

    落款【郭靖】

    意思师说,蒙古人现在越来越过分了,成吉思汗几次东征,东回教大国花揦子模覆灭,辉煌的伊斯兰明倒了下去,手段极其残忍,行为极其恶劣,这个刽子手,屠夫死了以后,他的儿子们继承了其野蛮残忍和恶毒的性格,开始对明社会进行下一步侵袭——具体几次西征不关南宋p事,反正在儒家明之前,伊斯兰明、***教明全部倒了下去(只能说他们运气好)。

    郭靖从小长在蒙古,当然知道蒙古人多么野蛮。说他们豪爽,是因为他们还没进化到普遍拥有花花肠子的地步。成吉思汗的年代,郭靖就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无外乎帮助屠夫杀戮而已。他后来才幡然悔悟,自己跟随的那是个什么玩意。所以言辞恳切,在大胜关摆下宴席,希望全天下不愿意做奴隶,最少是不愿意被杀的人站起来。

    ——不得不说,南宋很弱,他的军事力量似乎一触即溃,他的能力似乎很差劲,他的一切的一切,都让人觉得很x。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他是世界上坚持对抗蒙古人时间最长,范围最广,效率最高的国家。如果不是蒙古人使用了火器(这一点需要佩服的是,蒙古人的确也善于使用这些高科技武器),襄阳城还真不一定会那么快陷落。这里顺道说一嘴,没必要把那个什么马可波罗想得多好,不论是不是他贡献的攻城炮,丫都是罪人(理论上促进了全球明一体化)。

    44年,南宋淳祐四年,注定了是不平静的一年。这一年,穆斯林们在伟大的苏丹(最起码相对来讲)萨拉丁的带领下,攻克了圣城耶路撒冷。与百年前野蛮的天主教徒不同,这个年头的穆斯林,在萨拉丁的带领下,没有杀死任何一名天主教徒并且悉数释放(鄙视一下《天国王朝》里和***一样的yy,幸亏不是历史正剧……)。

    当然,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一部分主力,就是被释放而徘徊不走的天主教徒——当然,不论是天主教徒还是伊斯兰教徒,不久之后就都会见识到蒙古人是多么的骁勇善战。

    这些现在都和李维没关系,如果他愿意的话,的确可以去见识见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只要他跑得快一点,一个月之内估计能到地方(参照上个位面楚接舆等人从巴西跑到日本的度)。

    但是——现在的作战,应该看到的是对抗蒙古人的主战场:长江防线。

    总而言之,能够抵挡蒙古人的,现在只有【郭靖】了,反正这个位面就是这么回事,这么多武林高手就是不能组建成军。说句实话,李维很不理解,只要郭靖把九yin真经拿出来让一万个人练……估计就能出现一万个级匪徒。但是如果郭靖把九yin真经拿出来让全天下的人练呢?蒙古才有多少人?不就是靠着马欺负全世界么?如果他不练九yin真经,就会被千万九yin白骨爪拍死。如果他练了——从马上下来,他还有个毛的优势?

    当然,这些都是yy,李维不会去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如果他不能解决,就干脆拉一千个倒霉蛋来灌圣光,灌圣光又不是灌肠,不需要遮遮掩掩的,灌死了算你倒霉,成功了你就是武林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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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李莫愁的赤霞庄出来,李维就一路向东,往大胜关而去。一路上和李莫愁的相处相当的融洽,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实在难以想象他身边的,其实是个江湖上人人闻风丧胆的女魔头,只当是哪家的大家闺秀,在带修行而已。而且,李莫愁对自己的恭敬程度也很让他满意,最起码这也算是调教成功了吧?

    这一日,李维和李莫愁一路来到了大胜关外二十余里。值得一提的是,两旁林间小道里,似乎隔三差五就能够看到乞丐们,看腰里挎着几个“袋子”,应该知道是丐帮的几代弟子。

    当然,让李莫愁抛头1u面,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她的仇人多了去了,其实如果不是李维本领太高,能力太大,一个人基本上等于这个位面最牛的军团,李莫愁还真不敢一个人跑到大胜关来。原著里,或者说本位面原本的轨迹,其实李莫愁也来了——不过,来的可不是很张扬。

    在南方,尤其是在南宋,军队都马匹极度缺乏的情况下,李维和李莫愁两人拥有马匹,也是一件足以炫耀的事情了。这基本上就等于开着限量版的劳斯莱斯在乡间小道上遛弯一样,而此刻,李维为了证明自己是“武林人士”,不仅把假带上了,成了汉族人当时比较流行的型。一袭长袍,似乎为了以后见面省事,他还穿上了一件道袍——只不过这一身道袍比较另类,或者说比较花巧而已。

    原因不在衣服上,而在他腰间的佩剑上。

    反正江湖上还从未听说过有任何一个人,把自己的佩剑装饰的如此华丽丽!黄金胜利之剑,那珠光宝气的剑鞘可不是盖的——虽然,比起李维没有重新拿到的阿瓦隆,只是个装饰品罢了。

    但是!江湖上敢把自己的佩剑装饰的这么华丽的只有两种人:第一种,不怕被抢劫的牛人;第二种,只知道显摆的白痴。

    李维,正好两个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