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好久不见。”高剑华拉着一只18寸的小型行李箱从机场出来,看到艾长乐的时候摘下了墨镜。

    艾长乐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团长。”

    二人一同朝出租车站走去,“别叫团长了,退休这么多年,直接叫我名字就行了。”

    艾长乐觉得改口很别扭,“嗯......有点不习惯。”

    高剑华噗嗤笑了:“我就随口一说,你要觉得叫团长顺口也行。”

    艾长乐欣然点头,“好啊,团长。”

    高剑华比之前成熟很多,毕业几年,已经从一个青涩的大学生变成一个内敛圆滑的男人了。听说他在国外读完了研究生,回国后找了一个很不错的工作。从这身行头来看,这个“不错”应该是很高的水平。

    他跟计划的一样,带高剑华去了博物馆,又沿着江边走了走,去了几个A市比较出名的地标。

    晚饭过后,高剑华想去逛一下商场。艾长乐看了眼时间,八点,薛真今天轮到晚班,现在还没下班。故而他避开了中央商城,去了一个地段比较贵的步行街。

    反正不是他买衣服,高剑华又消费得起。

    “听说你签了大公司?”

    二人边逛边聊。

    艾长乐大方承认:“嗯,闻卿工作室。不过现在还是个小透明,接到的戏东西不多。”

    高剑华似乎对国内的娱乐局势比较了解:“戏不在多,在精。而且背后靠着这么一个大公司,不愁以后没戏接。”

    他说着叹了口气:“想当时在话剧团,我每次都喊得最厉害,让大家一定要热爱表演。结果到头来,我带的那一届只有你还在。”

    艾长乐觉得没什么,喜欢的东西和工作本来就不是必须重合的:

    “还好啊,佩佩他们几个在休息日也会去排练话剧,只是没当成事业来发展。不过话说回来,团长你现在的工作是哪方面的?”

    “人力资源管理,跟我专业挂钩。以后要在A市工作一段时间,如果合适的话,应该会一直在这边了。”高剑华正说着,眼睛落到了一套模特身上的衣服,“这套你穿应该好看。”

    销售见缝插针地凑上来:“先生您的眼光真好,这套衣服是刚出来的新款,主打年轻活力的,很适合这位先生的肤色。”

    艾长乐婉拒:“我衣服够穿,不用买。”

    高剑华冲销售抬了下手,让她把衣服拿来:“试一下吧,万一穿上真不错呢?”

    销售在一旁添油加醋:“是呀先生,不买没关系,试了如果感觉好看起码也知道自己适合什么类型的衣服嘛。”

    两个人跟唱双簧似的一来一往,双重攻击之下,艾长乐拗不过,硬着头皮进了试衣间。那套衣服穿在他身上的确好看,牛油果和米白的拼色,显得他皮肤很白。卫衣的尺寸也不大,在臀部往上的位置,裤子也比较有型,显得他腿比平时看起来更长。

    但他看了眼标签,5798,乖乖,果然死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