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2/3)
他不敢置信这就是命运之神替他安排的未来——如此丑陋、卑贱的他,拥有了一位如此甜美、如此温柔的妻子。
她会对他甜甜地微笑,亲自下厨,做出美味的菜肴,摆在他的面前,柔声细语地哄他吃下去。她的声音有些哑,是这具身体做下的好事——那个丑陋、低贱、自卑的埃里克,因为害怕她拒绝他而干脆毒哑了她。多么卑劣的男人。她却善良地原谅了他,并且一如既往地爱着他。简直像个天使。
她的声音条件不太好,却有一个当女高音的梦想。为了讨她欢心,他写了很多完全契合她音域的歌曲。他沉默地翻看着那些乐谱,感受到了他们之间炽热的爱意。
“这是真正的爱情,”他想,“尽管我从来没有经历过。”
接着,他又想起了自己在波斯的时光。那个美丽的女鬼——也就是波斯的小公主,他并不爱她,甚至不喜欢她,但他喜欢讨她欢心的那种感觉,每当她因为他哈哈大笑时,他才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为了让小公主露出更多的笑靥,他日夜不休地研究出许多残忍、疯狂的杀人手法,也是在那时起,他学会了用绳索杀人。他把自己关进斗兽场,与波斯的勇士或死刑犯角斗——角斗需要技巧,不能一下子杀掉那些被逼到绝境的死刑犯,必须先让自己落入劣势,再毫不留情地绞杀他们②。只有这样,小公主才会露出开心的笑容,夸奖他是最会哄她开心的好狗。
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曾误以为自己爱上了小公主——不然怎么会像头畜生一样,拼命哄她开心呢?看见这堆乐谱后,他才明白,原来真正的爱情是这样的。他不必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境,也不必跪在她的脚边摇尾乞怜,只需要做自己擅长的事情,就能得到爱人珍贵的亲吻。
“没想到你会忘了我……”女人——梅格轻声抱怨道,“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忘记我呢。”
听见这话,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会哄女人,并且手段很多,但那些女人都把他当成一条忠诚滑稽的狗。狗哄主人很简单,只需要摆出几个可笑的姿势,或是冲进猎物堆里,凶残地咬死一头猎物,主人自然会哈哈大笑。
他不会哄的是情人。
听见梅格轻柔的抱怨,他整个人都僵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用旁遮普绳套捉一个人给她玩?
他闭了闭眼,把这个想法诚实地说了出来。她却微微笑起来,像妻子取笑笨蛋丈夫那样笑了起来,靠在他的身上:“傻瓜,又哄我开心。”他没有哄她开心,他是真的想抓一个人供她取乐。
他没有蠢到把这话说出来。他已经意识到这具身体——或者说,未来的他对梅格隐瞒了自己血腥的过去,没有告诉这个可怜的女人,他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罪人,也没有告诉她,他曾经靠杀人取乐,把绳索套在那些死刑犯的脖子上,拽着他们绕场一圈。
他是那么卑劣、无耻、冷漠粗暴。梅格要是知道了真相,会不会头也不回地离开他和这具身体?
就在他沉浸在悲观的幻想时,梅格忽然躺在了他的腿上。
也许这具身体已经碰过她很多次,但这却是他第一次碰她——并且,也是他第一次碰女人。他头脑一片空白,心跳与脉搏突破了极限,浑身上下散发出滚烫的热气——这就是女人吗?
她那么轻,云朵似的,软绵绵地倒在他的腿上,他几乎感受不到她的重量。她的皮肤是那么薄,那么细致,似乎只要他用牙齿轻轻一咬,就能吮吸到她红宝石一样的鲜血。午餐过后,他亲眼看见她用手帕擦掉了嘴上的唇膏,因此,她的嘴唇显出了原本的粉红色,一种纯真、未经污染的粉红色。他喜欢这种粉红色,但他有什么资格说喜欢?
他们才接触半天,不到六小时,他就像条缺爱的狗一样,迅速对她产生了好感,恨不得马上对她摇尾乞怜。真可怜。他深吸一口气,竭力想找出她五官上的缺点,好让自己对她失去兴趣。
很快,他察觉到她的唇有些干裂。她忘了喝水。他要不要下楼给她倒一杯呢?
他一动不动地盯着她干裂的唇看了一会儿,忽然发现,比起喂她喝水,他更想俯身吻上去。这女人的魔力吓到了他。为了避免这种令人憎恶的思想席卷头脑,他移开了目光。他又察觉到她耳朵的前面,有一粒突起的小痣。除了小痣,她脸颊上还有几颗浅色的雀斑。这些小瑕疵让他兴奋——她并不是完美无瑕的漂亮女人。
但他还是推开了她,离她远了一些。他不想让她以为自己是一个急色的男人。
梅格困惑地看向他。
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的手上,居然留下了她身体的芬芳——女人的芬芳。他攥紧拳头,控制了很久,才没有傻瓜似的去嗅闻手上的香气。
她会对他甜甜地微笑,亲自下厨,做出美味的菜肴,摆在他的面前,柔声细语地哄他吃下去。她的声音有些哑,是这具身体做下的好事——那个丑陋、低贱、自卑的埃里克,因为害怕她拒绝他而干脆毒哑了她。多么卑劣的男人。她却善良地原谅了他,并且一如既往地爱着他。简直像个天使。
她的声音条件不太好,却有一个当女高音的梦想。为了讨她欢心,他写了很多完全契合她音域的歌曲。他沉默地翻看着那些乐谱,感受到了他们之间炽热的爱意。
“这是真正的爱情,”他想,“尽管我从来没有经历过。”
接着,他又想起了自己在波斯的时光。那个美丽的女鬼——也就是波斯的小公主,他并不爱她,甚至不喜欢她,但他喜欢讨她欢心的那种感觉,每当她因为他哈哈大笑时,他才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为了让小公主露出更多的笑靥,他日夜不休地研究出许多残忍、疯狂的杀人手法,也是在那时起,他学会了用绳索杀人。他把自己关进斗兽场,与波斯的勇士或死刑犯角斗——角斗需要技巧,不能一下子杀掉那些被逼到绝境的死刑犯,必须先让自己落入劣势,再毫不留情地绞杀他们②。只有这样,小公主才会露出开心的笑容,夸奖他是最会哄她开心的好狗。
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曾误以为自己爱上了小公主——不然怎么会像头畜生一样,拼命哄她开心呢?看见这堆乐谱后,他才明白,原来真正的爱情是这样的。他不必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境,也不必跪在她的脚边摇尾乞怜,只需要做自己擅长的事情,就能得到爱人珍贵的亲吻。
“没想到你会忘了我……”女人——梅格轻声抱怨道,“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忘记我呢。”
听见这话,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会哄女人,并且手段很多,但那些女人都把他当成一条忠诚滑稽的狗。狗哄主人很简单,只需要摆出几个可笑的姿势,或是冲进猎物堆里,凶残地咬死一头猎物,主人自然会哈哈大笑。
他不会哄的是情人。
听见梅格轻柔的抱怨,他整个人都僵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用旁遮普绳套捉一个人给她玩?
他闭了闭眼,把这个想法诚实地说了出来。她却微微笑起来,像妻子取笑笨蛋丈夫那样笑了起来,靠在他的身上:“傻瓜,又哄我开心。”他没有哄她开心,他是真的想抓一个人供她取乐。
他没有蠢到把这话说出来。他已经意识到这具身体——或者说,未来的他对梅格隐瞒了自己血腥的过去,没有告诉这个可怜的女人,他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罪人,也没有告诉她,他曾经靠杀人取乐,把绳索套在那些死刑犯的脖子上,拽着他们绕场一圈。
他是那么卑劣、无耻、冷漠粗暴。梅格要是知道了真相,会不会头也不回地离开他和这具身体?
就在他沉浸在悲观的幻想时,梅格忽然躺在了他的腿上。
也许这具身体已经碰过她很多次,但这却是他第一次碰她——并且,也是他第一次碰女人。他头脑一片空白,心跳与脉搏突破了极限,浑身上下散发出滚烫的热气——这就是女人吗?
她那么轻,云朵似的,软绵绵地倒在他的腿上,他几乎感受不到她的重量。她的皮肤是那么薄,那么细致,似乎只要他用牙齿轻轻一咬,就能吮吸到她红宝石一样的鲜血。午餐过后,他亲眼看见她用手帕擦掉了嘴上的唇膏,因此,她的嘴唇显出了原本的粉红色,一种纯真、未经污染的粉红色。他喜欢这种粉红色,但他有什么资格说喜欢?
他们才接触半天,不到六小时,他就像条缺爱的狗一样,迅速对她产生了好感,恨不得马上对她摇尾乞怜。真可怜。他深吸一口气,竭力想找出她五官上的缺点,好让自己对她失去兴趣。
很快,他察觉到她的唇有些干裂。她忘了喝水。他要不要下楼给她倒一杯呢?
他一动不动地盯着她干裂的唇看了一会儿,忽然发现,比起喂她喝水,他更想俯身吻上去。这女人的魔力吓到了他。为了避免这种令人憎恶的思想席卷头脑,他移开了目光。他又察觉到她耳朵的前面,有一粒突起的小痣。除了小痣,她脸颊上还有几颗浅色的雀斑。这些小瑕疵让他兴奋——她并不是完美无瑕的漂亮女人。
但他还是推开了她,离她远了一些。他不想让她以为自己是一个急色的男人。
梅格困惑地看向他。
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的手上,居然留下了她身体的芬芳——女人的芬芳。他攥紧拳头,控制了很久,才没有傻瓜似的去嗅闻手上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