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的手真的是她此生、上此生、任何此生看到过的最最好看的手。不仅骨节分明,手掌和手指的比例都那么让人舒服,不粗不细,筋膜皮也是恰到好处,多一分则显笨拙,少一分则显柔细,很适合长在一个高大的男人身上。

    不像她的,五根手指总觉得短短的,还肉咕咕。她在擦拭的时候稍稍比了比,我勒个天,大佬的手指头整整比她的长了大半个指关节。呜呜,简直人比人死气人啊!┭┮﹏┭┮

    这双手还特别会凹造型,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结构实在太过完美,指头随便一弯就能形成完美的折角。五个折角叠在一起就是一副画,勾的她画瘾都起来了,直想抓起炭笔来一个速写,就怕以她的水平都还画不出这种美感。

    不过这双手现在还有一点瑕疵,就是指甲损毁严重。

    她在擦拭时本来还没有注意到,可是随着那些血痂融化脱落,手指头渐渐显露出最下面的情况,她才发现大佬的五根手指应该都被砸断并且拔掉过指甲。

    嘶……

    她在得出这种推论的时候自己都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十指连心啊,没有人会不明白这种酷刑的残忍和痛苦。好在指甲已经长了一些出来,覆盖在半个甲面上。应该就没一开始那么疼了吧……

    她想。

    大佬的手摸起来是冰的。其实胳膊和小腿还有脚都是冰的,只是这手更冰,冰到能刺入你肌肤的那种冷度,冰到她忍不住又把帕子浸在热水里,暖烘烘的给他捂一捂,说不定他会觉得舒服些。

    她做事做的那样认真,没有发觉她在给大佬捂手手的时候,九方幽殓背过去的脸竟然忍不出颤动了一下,身上原本紧张的肌肉也放松了一丢丢。

    两只手都擦完了,天上的太阳也走到正中央。阳光从没有顶的屋梁上照射下来,透过乱七八糟的房檩把她眼中的石殿映衬的斑驳陆离,连地上黢黑的石砖感觉都透亮了些。

    她稍微歇息了一下下,重新打水加柴把土灶烧旺,续上冷水。

    坐在石殿的台阶上,她抬头去看现在眼前的大佬,四肢已经干净很多很多了。虽然还有许多伤和痂破坏着皮肤的美感,至少同以前那种又脏又臭的状态形成鲜明对比。要比喻一下的话应该就是,以前没人会愿意靠近此人十米以内,现在至少敢抬头瞅两眼。

    但是接下来要擦洗哪里,就开始让她犹豫,因为这越往里吧,越接近敏感部位。别说她和大佬的关系隔着千山万水,就是普通的异性朋友那也不可能直接上手的嘛对吧。

    擦大腿?哦呦,那往上会往哪里去嘛……

    擦肩膀?嗨呀,往下也不是那么回事啊……

    擦背好了,可是要撕衣服滴,你觉得大佬现在敏感的程度能忍受这个?

    那啷个办嘛,捂脸脸。

    要不……要不……

    她把头从手掌里抬起来,遥遥望着门洞洞中大佬身上最显眼的的某部位。

    要不咱们先把那颗脑袋搞了吧!

    这个可行!她觉得自己很机智。这地方距离敏感部位也远,咱们能拖一时就拖一时,能晚点尴尬就晚点尴尬,也好让大佬有更多时间适应不是。

    而且她真的馋大佬的真实相貌馋很久了,普天之下唯一一个以如此邋遢的形象还能迷住她的人。不,她觉得如果让别人也来见见大佬的话,他们一定也会全部get到她的感觉。所以即便为了这一眼死亡一百次,细想起来也不亏啊!

    突然又元气满满了呢!她撑着鼻孔站起来,冲回屋里干脆把那衣服全裁了,重新拿一块新的,叠一叠,命名为“佬脸巾”——呵护大佬脸蛋的小布巾,兑了一盆新水,冲回了石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