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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放心吧,哥们你不会后悔的,这可是全纽约独一无二的狗食碗,你拿这只狗食碗回去,你的心肝宝贝会爱死你的,反正我的皮皮已经和那个**一起走了,这只碗我是用不上了,便宜你好了。”

    这黑哥们还以为,金沐晨也养狗,所以才会看中这只狗食碗,在他看来,能用这么一只破碗,换到一份价值三十五美元的晚餐,这无疑非常划算。

    而金沐晨这时候却是在心里一个劲的嘀咕,尼玛,明明是你用一只脏了吧唧的狗食碗换了一顿饭,你这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

    也就是小爷我要验证一下我的猜想,要不然,你这破碗拿出去试试,你看别人愿意花一分钱买不?

    不过金沐晨现在可没心思和这家伙这里啰嗦,他只想早点拿着这只碗回去,然后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想。

    如果自己的猜测要是对的,那今后自己就再也不用再去卖苦力,和送外卖了。

    金沐晨飞快的告辞了这老黑,出门上车就回了外卖店,然后自己掏钱补上了这顿外卖,连宵夜都顾不上吃,就急匆匆的回到了自己住的地方。

    回来就直奔厨房,然后拿出一只新的海绵和洗洁精,在刷之前,先用热水泡了一会,等到晚上的那些粘结物,变得松软之后,才开始轻柔的刷洗起来。

    半个多小时之后,这只曾经脏兮兮的狗食碗,这才露出了真容。

    一只漂亮的黄底粉彩五爪云龙纹敞口碗,金沐晨拿出卷尺量了量,直径14.80厘米、高7.00厘米、底6.80厘米,属于实用器,不是观赏器。

    不过这只碗如果是真的的话,那么价格也就绝对低不了,因为根据金沐晨的判断,这只碗应该是清朝雍正时期的官窑产品。

    不过把碗翻过来,看到碗底的落款小篆,这就让金沐晨感觉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按照他从爷爷那里学来的一鳞半爪,这只碗他判断应该是清朝雍正年的官窑,可是这碗底,怎么却写着“大明成化年制”呢?

    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金沐晨不有后悔当年没有和爷爷好好多学一些关于古董方面的知识。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午夜,金沐晨看了看时间,然后回身上了床,算了,这只碗,等到周末,到方伯那里,让他帮忙掌掌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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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沐晨,明天周末,你轮休是吧?”

    星期五晚上,金沐晨刚刚结束了自己在配送中心的工作,保罗就凑了上来。

    这天发工资的日子,大家都领了工资,其他人都喜欢去附近的酒馆喝上几杯,不过正在努力攒钱的金沐晨,对这样的消遣,到是没多大兴趣。

    “是的,明天我休息。”

    保罗一凑上来,金沐晨就基本猜到这家伙要干什么了。

    “嘿嘿,明天去我哪里烧烤怎么样?我和山姆他们打算开个趴体,一起去吧,明天可是会有很多的辣妹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