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仔细地看信。

    他发现信上的字迹娟秀连贯,很多单词都是一气呵成的连笔,整封信没有一点污痕。

    他想,这时代常用的羽毛笔,要做到这种程度的书写,并不容易。

    显然这信,是一个有着丰富书写经验的高手所写。

    罗杰凑近羊皮纸,他没闻到皮制品常有的骚味,倒是有一股郁金香的花香。

    他不敢多闻,怕有毒。

    他想,这信到底啥意思?

    从字面看,这是一封警告信,劝小博希蒙德不要去觐见。

    可若真的不去,那就意味着不给副皇帝面子,等同于翻脸。

    那就不要再考虑什么封授状了。

    可如果真的像信上所言,这是一个陷阱。

    那觐见就等于送命,哪里有封授状好拿。

    但罗杰不是个没有判断力的人,他开始分析。

    副皇帝有陷害小博希蒙德的理由吗?

    罗杰觉得,唯一的理由,就是小博希蒙德是诺曼人,是博希蒙德的儿子。

    就像萨洛尼卡人痛恨诺曼人一样,曾经吃过博希蒙德很多苦头的东罗马人,确实有报仇的欲望。

    但罗杰知道,博希蒙德和皇帝阿莱克修斯签订过“代沃尔条约”。

    这份协议对博希蒙德是屈辱性的,几乎意味着他的投降。

    副皇帝约翰的年龄,肯定是知道这个事件的。

    他有必要违背他病重的父亲,去杀害一个“降将”的儿子吗?

    罗杰对约翰“从不处死或致残任何人”的“仁慈”名声,并不完全相信。

    但他觉得,在有皇位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在老皇帝病重的时候,违背老皇帝签署的协议。

    这怎么看,都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这简直就等于说:“前任做的都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