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报告连夜出炉后,吴鸣召集众人进行案情讨论。

    面色古怪的看着手中的报告,吴鸣凝了凝神后,首先开口道,“既然闵队有参与尸检工作,那么我们请他来为我们讲解下尸体的解剖情况。”

    不由的吴鸣不古怪啊,他是真不知道,闵学这厮居然还是个法医!

    虽然之前闵学曾在现场小露过一手,当时吴鸣也只是觉得其专业,而并未往其他方面联想。

    说起来,刑警懂一些法医学常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有能力兼职法医的就真心不多见了。

    好吧,其实就是因为一下子发现三具尸体,任务量有些大,上面又催的紧,闵学就习惯性的搭了把手而已。

    何况在外面等着也是等着,还不如第一时间自己亲手做检查来的直观是吧?

    吴鸣的话听在耳里,众人反倒没有太大的感觉,大家以为闵学就是旁观见证了尸检全过程而已。

    也是,如无明确告知,谁会想到这货亲自上手了呢?

    在暗赞了一番“敬业”后,众人聚精会神的向闵学看了过去。

    闵学也没推辞,没拿桌面上人手一份的报告,直接起身站到了台前做起了说明。

    “死者甲,身高1.83米,年约三十岁,身材中等,尸斑分布于受压迫的部位,呈现出暗红色,”闵学一边说话,一边指着电脑放出的现场照片。

    “在尸体额头部位的创口内我们找到了一枚金属弹丸胸腔腹腔各内脏都呈现失血状,颅骨崩裂性骨折,脑组织有明显挫伤,且有少量的脑组织外溢”

    “综上,死者是因为霰弹枪击中头部引起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哎?

    这段介绍,相当的流利呐。

    看来这位闵队长提前做了不少功课,起码对法医学知识有着一定的了解,否则不可能脱稿脱的这么潇洒。

    不少人如此想着。

    这并无碍于闵学接下来的叙述,“死者乙身高1.76米,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左手小指末节陈旧性缺失。”

    “左颞部有一类圆形的洞状创口,直径4.5厘米,创口中心组织缺损,向前、上、后延伸形成三处条状创口,分别长14厘米、4.6厘米、6.8厘米”

    “死者丙身高1.82米,双侧瞳孔散大,腰部左侧有三处条状刀伤,均为陈旧性疤痕。”

    “左下颌处有一洞状创口,大小为2.3厘米乘以2.8厘米。切开头皮以及脸皮,右面部粉碎新骨折,并见多颗粒球形金属颗粒”

    一大段毫无停歇且极度精确的叙述下,所有人都有种目瞪口呆的感觉。

    话说这货记忆力这么好?脱稿竟能达到这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