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杨亦这样做,还真的不是冲动。

    从内心来说,杨亦还是一个善良的人,只是在末世中,善良是不可能表露出来的。一群女人不容易,眼见好不容易就要成功了,却出现了如此数量的丧尸,没有人吸引这些丧尸的话,这一群女人可能就会无功而返。

    “算了,就当难得做一回好事。”

    至于好人有没有好报,杨亦没有想过,他只不过是不希望这一群自强不息的女人,就这么死丧在丧尸手中而已。

    所以从决定的那一瞬间,杨亦就是将56式拿出来,迎着丧尸奔跑而去。

    在外人面前,杨亦当然是用正常人的速度在奔跑。

    对于枪,杨亦很陌生。

    前两天买到的时候,在聚居地里,没有什么地方给杨亦试上一试。枪对于一般人来说,在末世以前,甚至绝大部分的人是没有接触过的。像杨亦这种普通大学生,仅仅是在军训的时候试射过三发子弹,全都是打上了天。除此外,再也没有摸过枪。

    不过现在情况紧急,杨亦也顾不上这么多了,将枪提出来,奔跑抵达丧尸不远时,对准丧尸就是一阵扫射。

    如果让杨亦精准命中丧尸的脑袋,这根本不可能。

    但是现在杨亦的目的只是引起它们的注意,这个准头什么的也就无所畏了。但是冲锋枪的优势,在于针对数量密集的敌人。现在这汹涌而出的丧尸数量近千,就算第一次摸枪的人,只要将枪口对准着丧尸,打中几只根本不成问题。

    56式的后挫力不算大,随着板机扣下,杨亦虎口微震,枪口出现了一条火舌。

    子弹命中了几只丧尸,打了它们一个踉跄,但不是要害的位置,反而是激怒了它们,变得越发的暴躁。

    “靠,这枪法也太烂了吧?”

    杨亦愣了一下,揣着56式就是开跑。对于丧尸,杨亦最为了解,现在不是分身状态,还是拉开速度小心为妙,杨亦可不想充当英雄的时候,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想要吸引丧尸,只能是不断地扫射,然后将它们带离超市越远的地方越好。

    这个工作,杨亦还是第一次干。

    在分身的时候,杨亦早就挥刀而上了,反正分身被丧尸人抓中几下,屁事也没有。可现在是本体在运行,只要划破点皮,三四个小时后,就会变成它们的同类,成为游荡在城市里的一具丧尸。

    “哒哒”的扫射,扫中了两只丧尸的大腿,它们踉跄地倒下,被后面的丧尸践踏而过。

    一发侥幸的子弹,将一只丧尸的脑袋掀飞了小半,直接扑倒在地上,失去了它畸形的生命形态。

    杨亦绕过这一群丧尸,向着住宅区方向奔跑。

    后面的丧尸穷追不舍,幸存者的气息,让它们变得暴躁无比。

    冲锋枪的声响,引起了更多丧尸的注意,纷纷从小区里涌出来。大量的潜伏者丧尸,它们在被惊动后,从一个个角落里爬起来,加进到了丧尸群中。数以千计的丧尸,片刻就将这一片区域的大街小巷给挤满。

    一个弹夹扫完,杨亦顾不上对丧尸们扫射了,一边奔跑一边摸出一个弹夹,几次都没有能装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