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婴于是成为南境王跟前新晋的红人。

    她似乎知道朱厌看穿了她的身份,但她假装不知,这成为她与南境王之间的某种默契——你帮我打掩护,我帮你办事,谁都不亏。

    朱厌已经很多年没有亲自出去打仗,他喜欢南境的干旱与炎热,直到陶奉与婴勺收复了大半荒漠之地,带着沙蛛十三个部落向南境臣服,他才出去了一次。

    那时候他已经与婴勺很熟络,和陶奉一起,三个人坐在沙堡顶上喝酒,看着四境轮灰暗的没有月亮的天空。

    朱厌问:“为何选择南境?”

    这个问题他其实问过好几次,却都没有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这一回,婴勺总算没有给他兜圈子。

    她咕嘟咕嘟地饮酒下肚,一擦嘴:“不是我选的,是我正好掉进来,正好被你家陶公公捡到了。”

    陶奉一喝酒就脸红,吹着风笑。

    朱厌:“璧城主想要招揽你去北境。”

    “又是谁打的小报告?镰夭吧?”婴勺“啧”了一声,“我无家可归,得找一个地方当成家,把一些人当做家人,才能有寄托。既然已经寄托了一个地方,就不想再换了。”

    朱厌:“你若是哪天想换了,同我说一声。”

    婴勺与他碰了一壶:“怎么,提前灭口?”

    朱厌道:“我尽量不让陶奉灭这个口。”

    婴勺大笑。

    陶奉摸了摸后脑勺:“元婴婴不会的。”

    然而,那一晚,其实是个鸿门宴。沙蛛十三部当晚复叛,在众人酒酣耳热之际起兵突袭,元婴重伤,朱厌救了她的命。

    在病床上醒来时,婴勺跟朱厌说自己愿意认他为亲哥,连陶奉都没有这个待遇,他还没陶奉长得好看,希望他知足。但朱厌数了数自己的年纪,再数了数她的年纪,委婉地表示当兄弟可能不太合适。

    婴勺觉得他不识抬举:“怎么,你居然还想当我爹?你个两条腿的生得出我这四条腿的么?就算你的羽毛好看,也不能这样欺负人。算了,那咱们兄弟也别做了,我还是做你的下属比较划算。”

    朱厌笑得很开怀,半个月后,便送了她一根用自己的尾羽做成的鞭子。

    后来那根鞭子便成为元婴将军不离身的法器。

    此时,朱厌垂着眼注视着护在自己跟前寡不敌众的婴勺,生魂不会流血,他却能看见她受伤的魂魄正有光点逸散。

    这样下去,他们都得死。

    朱厌动了动翅膀,再次崩裂了伤口,但他浑不在意,巨翼从内穿过金色火焰铸就的结界,挡在了婴勺跟前,夺命的法术在羽翼上留下深刻的沟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