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以你的名义成立了江南唐氏发展集团,你任董事长,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另外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为华夏发展集团所持有,你如果觉得没问题,就可以签字了。”

    司徒浩拿出一份文件。

    唐天麟看过文件才明白。

    华夏发展集团,乃是整个华夏最大的投资集团,资产数万亿,五大地区的魁首名下的发展集团,都由华夏集团控股。

    这个集团这么挣钱,但是,他们的目的却并不是挣钱。

    而是维护整个上流社会的秩序。

    普通民众,有警察、法律来维护秩序。

    上流社会的人,动辄数亿身家,金钱可以为所欲为,尤其是他们手上还有各种武道高手,杀人于无形,普通的法律难以对付他们,像唐天麟,就因为身手不凡,可以直接灭杀顾洪斌。

    这种上流社会之间的矛盾,如同大国战争,一般人无法过分。

    然而,这种矛盾,必须控制在一定程度,倘若无法无天,整个华夏都可能因此动荡。

    华夏发展集团,首要职责便是维护整体的和谐发展,只有一个稳定的环境,才能挣钱。

    不过,自打诸葛青云与叶凡一战后,诸葛青云主动放弃江北魁首,脱离华夏发展集团,而江南,无人敢继任新的魁首,华夏发展集团也就几乎退出了两江地区。

    不再过问两江事情。

    任由两江自由发展。

    唐天麟愿意承担江南魁首的重任,就等于主动给自己身上加了一层枷锁,即同意接受华夏发展集团的管辖。

    华夏发展集团的管辖要求魁首必须遵守道德。

    如同古代武林盟主一般。

    江南所,相当于华夏发展集团在江南地区的监督机构。

    如果江南魁首违反道德,江南所可以上报总部,有权撤销魁首职务,中断和江南魁首的合作。

    甚至有权杀死江南魁首。

    “前任魁首叶凡身死,难不成是总部授意的?”

    了解完华夏发展集团和江南所,唐天麟有个问题。

    他手里拿的合同,当初的叶凡肯定签订了,而合同上的内容,叶凡没有做到。

    根据合约,华夏发展集团有权杀死唐天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