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过后,时间就进入了西历1994年。

    这一年,对国内来说,是一个非常特别、非常重要的年份。

    她既是“改革年”、“攻坚年”,和“关键年”,也是一个经济发展上承上启下的年份,同时还是国内互联网的元年。

    就在盛世大酒店开业的当天,也就是元旦这一天,国内外同时也在发生着,许多可以让人铭记的事。

    比如我方正式加入了专利合作条约的成员国。

    加入这个条约,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如果硬要说的话,只能说是人家处心积虑,可以名正言顺的拿着专利来割我们的韭菜了。

    但你不加入又不行。不加入,你的很多产品就不能出口到人家国家,这对我们现在所追求的外向型经济来说,又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阻碍。

    反正就是,两权相害取其轻吧!

    同样也是这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了。

    这也是无奈之举。此时的假货,已经泛滥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了,消费者迫切需要有一种能保护自己权益、能让自己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当年的假货,疯狂到什么地步,没经历过的人,是无法想象的。

    这么说吧,只有你想不到,就没有他们不敢做的假货,打假都打不过来。

    甚至都到了假货逼死正品的地步,假货害死人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

    因此,消保法也就应运而生了。

    虽说它的作用不一定有多大,但多少也是给了消费者一点点心理上的保障。

    同日还有教师法的正式实施,以及鲁、闽、浙三家省级电视台正式上星播出。

    这意味着他们几家电视台,以后会走出本土,面向更广阔的市场。

    最现实的就是,覆盖的地域大了,观众多了,广告的收入必然就多。

    这可都是实打实的利益问题,所以当年各地电视台,才都削尖了脑袋要上星呢。

    此外,还有一件事,与唐伟东有着一定的关系。

    确切的说,是与唐伟东旗下的生意,有一定的竞争关系。

    在国内,红星娱乐传媒未来最大的竞争对手——华姨兄弟,也于元旦这天,正式宣布成立了。

    原本在日后,这家公司最高光的时候,会成长为国内最大的,综合性民营娱乐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