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区跟王磊他们聊天的时候,从他们的口中,得知了一个让唐伟东嘴角直抽抽的消息。鹰酱家的雅某芳到国内来了,确切的说是传销来了。
在3月2日的时候,鹰酱雅某芳公司,做为第一家被种花家官方认可的传销公司,在穗州登陆。
他们上门推销商品的方式,令这个年代的人耳目一新,当时的媒体还对“传销”这一新生事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其时,治理整顿刚刚结束,经济升温,渴望暴富成为大众最普遍的心理,传销之风迅速从沿海吹向内地,席卷大江南北。
至1993后,几乎全国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公司在活动。同时也造就了一大批“雅某芳小姐”。
雅某芳的第一个进入国内的传销公司,比安某利和某凯琳等都要早。当然,这时候的叫传销,后来国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后,他们改称为了直销。
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传销写进了刑法,直销却可以畅通无阻的行走在阳光下。
雅某芳虽说进来的早,但发展却不如安某利来的快,来的好。他们虽说生意做的相对一般,但他们在公关方面绝对是这些直销、传销公司中最牛批的存在。
他们后来拿到了全国第一张直销试点牌照,和第一张直销牌照。不过,他们的公关方式,有点下作,靠的还是孔方兄。
后来鹰酱的监管部门,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他们关系过硬的秘密,是靠行贿官方人士得来的。当年还有四名高管被扫地出门,其中就包括,种花区的最高负责人高寿康。
这一次的变故,对他们影响很大,也使得他们从直销模式,转变成了门店经营和线上经营的模式,直到后来彻底放弃所谓的直销。
但当年他们洗脑培训出来的那些徒子徒孙,后来却将传销事业发扬光大,乃至那些经常喜提豪车豪宅、喜提地球、和谐号的朋友圈的微商们,很多都是参与过直销,或者是当年的那些传销、直销者培训出来的。
当年在见识过雅某芳的新式玩法后,很多人将他们的那一套,拿来改头换面,包装一番后,迅速分生出了无数的老鼠会、打着直销名义的传销公司。使得无数人沦陷于造富梦里不可自拔,甚至有人因此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因为他们的洗脑,直指人的本性。被坑的人,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贪!
都想着能不劳而获、一夜暴富,这才给了那些传销者以可乘之机。说句不好听的,大部分被骗的人,根本不值得同情。除了少数那些被骗入行的之外,很多人都是主动跳进这个火坑的。
传销,不过是一种“庞氏骗局”。一开始,他们还会用后来者的钱,发给前边的人做收益,还会有具体的产品实物,类似雅某芳、安某利、某凯琳这类的,他们多少还算相对正规的。
后来干脆就省去了这个环节,就是拉人头骗钱,什么产品实物、什么给前边的人利益分成,早都被抛去了九霄云外。
其实,原本传销这种形式还是一种正常的商业销售模式。他起源于鹰酱,成型于倭国,发展于种花家。只不过到了种花家就变了味了。
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所以,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压根儿就没有直销。这是后来我们为了区分正规和非法的传销,才现造出来的一个名词。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
而传进来之后的变种却是: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提取少量提成。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让你学会怎么骗人,然后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以各种方式交齐入会费或者加盟费。
这种传销是建立在精神控制的基础上,即让你通过他们的传销培训洗脑后自发的去组织进行传销。另外一些会控制你的人身自由,没收所有物品,并且通过暴力使你认可这些谎言。
这属于我们法律上严厉打击的非法、犯罪行为!
雅某芳在进来之前,国内没有人玩过这一套,甚至绝大多数人都没听过这种商品销售方式。所以说,是雅某芳,来到国内后,才打开了这个潘多拉魔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