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安安抬手扶额,“兰秀啊!我有银子,能养活自己,干嘛非得要嫁人呢?”

    兰秀:“咱们大魏规定,女子必须要嫁人的。”

    “唉!真是好奇葩的规定,不把女人当人啊!”

    基本上看得出来,这是在把女人当成生育的工具。

    “小姐,你现在与姑……与孟郎君和离了,二十岁之前,官家一定会催你成亲的。”

    催了都没嫁出去,那官府就会给包办婚姻了。

    不得不说,魏国近几十年来人口大增,与这婚姻法还是有很大关系的。

    宋安安:“知道了,还有三年。这三年内,咱们一定能够找到如意郎君的。”

    在现代,她害怕被父母催婚,出来上班后就很少回去。

    没想到穿书了,她还得面临被催婚的局面。

    天爷!不嫁人行不行啊?女人就非得要嫁人吗?

    带着问题,宋安安睡了一宿,也没有找到解决之法。

    不过,一大早的,云嬷嬷倒是来找她了。

    云嬷嬷拿了一些书面材料,喜不自胜地给她介绍,有了这些书面材料,去了京畿衙门,衙门的大人就会给她办理京中户口了。

    有了京中户口,以后宋安安就是京城人士,即便在街上遇到排查,也不会被人赶出京城了。

    宋安安拿了自己的户籍,顺便把兰秀的卖身契带上,再背上背包,便和云嬷嬷去京畿衙门。

    云嬷嬷有门路,到了京畿衙门,便直接去找办理户籍的陈大人。

    陈大人看了云嬷嬷给的材料,确认无误后,收了宋安安的户籍,便给宋安安办理一张新的户籍。

    宋安安的户籍以女儿之名,办在柳老夫人的名下,从此以后,她就是法律承认的柳老夫人的女儿了。

    至于兰秀的卖身契,同样也换了换。

    只是,兰秀的户籍不能挂在柳老夫人的命下,仍然以宋安安的丫鬟的身份挂在宋安安的名下。

    但这么一操作,兰秀也算是有京中户口了。

    关于宋安安成亲三年又和离之事,陈大人在宋安安的档案上都认真地做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