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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上电脑以后,他又低头看向写字台的抽屉,犹豫了一下,伸手就把抽屉给打开了。

    抽屉里除了几本儿商业方面的书,就剩下一个磨损的有点陈旧的黑色笔记本。

    叶知寒伸手把笔记本拿在手里,顺手就关上了抽屉。

    他把笔记本平放在写字台上,手臂撑在桌子上,不急不缓地打开了日记本的第一页。

    如同他想象的一样,第一章的空白纸张上,工工整整的黑色毛笔字儿,写着萧逸尘。

    低垂着眼帘,想了想,又抬眼看向写字台上的一个笔筒,轻抿唇角,就抬手从写字台的笔筒里,拿起一管钢笔,拔下笔帽,套到钢笔的另一端,就握紧钢笔,在萧逸尘三个字的下面,轻轻滑动笔尖,又写出了萧逸尘的这三个字。

    写出来,简单的做了一个对比,妈的!一看就不是一个人的字迹。

    最初的那三个字,笔迹工整,一看就是那种很熟练,很随意的手法。而他写的这三个字,显然对这三个字非常陌生,而且字体也没有先前的工整?

    叶知寒看着自己写完的这三个字,狠狠地皱了皱眉,眼底划过一抹疑惑。

    这人再怎么失忆,也不可能连字体都不一样了吧!

    这六个字放在一起,傻子都能看出来,绝对不是一个人写出来;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会这样?

    叶知寒胳膊肘儿撑在桌子上,双手狠狠的揉起了太阳穴,而且眉头都皱成了一团,越想越头疼,怎么想都想不通?

    揉搓了好一会儿,感觉大脑的疼痛感缓解了那么一点,又低头看向了那六个字,既然想不通,看不明白,也不想在这几个字上浪费时间。

    把右手从太阳穴上拿下来,单手撑着下巴,就揭开了笔记本的第二页。

    他不知道以前的他还有写日记的习惯,大概这本日记写了至少有三四年了吧,前面这几章记述的都是上学时期的事情。

    也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就是很简单的记录着,学校里学习了什么样的课程,学到了什么新鲜的东西,直到几十章以后,方雨的名字就很平凡的出现在里面。

    比如今天看到了她的背影,明天看见了她的侧脸儿,甚至还记录着某一天,听见了她的笑声。

    他还从笔记本里了解到,他和方雨认识的过程,竟然是因为方雨捡到了他的手机。

    那也就是说他们两个认识好几年了,又在同一所学校上学,笔记本里还记录着方雨,有时还会悄悄地送给他礼物,比如他收到了方雨送给他的一只手表,又或者方雨给他买了一瓶饮料。

    看样子方雨对他真的很不错,甚至,里面还写到方雨曾暗示过,她很喜欢他?

    那既然两个人互相喜欢,那叶知寒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叶知寒又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感觉这个叶知寒好多余!竟然让方雨为他流了那么多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