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剧目的电影改编权,当然是在莫非的手里,这个是不可能和音乐剧放一块的。只要这部音乐剧能火起来,翻拍的电影至少就是两亿美金以上的票房,谁杀了才会白白把钱给人呢,再熟也不行。

    这部音乐剧的影响力和收益一点都不会比《歌剧魅影》差,就从它能连续巡演十六年这个数字,也不难看出其回报率了,如果不好的话早就被干掉了,哪有机会演十六年呢。

    协议签好后,莫非也提出自己的建议,最好能够和韦伯一人一半把曲子先搞定了,然后争取能够让这部剧目能够在八八年就达到公演的标准。

    “为什么要这么着急呢,我们现在有《歌剧魅影》,至少能演出四到五年的时间,三年以后在开始筹备这部剧目也不会晚的。”韦伯对莫非的建议并不理解也不认同。

    而对于这个,莫非是有着绝对经验的,韦伯不抽烟他也不在乎,给自己点上抽了两口,道:“你想想看,《歌剧魅影》是不是要去百老汇演出,是不是要用莎拉做女主角,那么你又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你应该知道百老汇的规定,必须是美国演员才可以。所以,我们要把这部剧准备出来,到时候可以用这部剧的男主角和百老汇换人,那样我们成功的几率就会大很多了。”

    此时韦伯更是不得不佩服莫非想的周到,把美国百老汇的规矩都算计到了,有这样的合作伙伴真是愉快啊,只可以他的专业是电影,否则韦伯敢保证两人一定能够打遍天下无对手了。

    而女人和男人的想法则是不同,莎拉-布莱曼就觉得,莫非虽然编故事太狠了一点,但是本人却相当的细心周到,很会关心别人,深感这个朋友真是交对了,也为自己当初答应去演唱莫非电影主题曲而庆幸,那选择真的是太正确了。(今天只码出来九千,那一千明天补上,望谅解!《西贡小姐》值得一看,很感人的剧目,美国鬼子忒特么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