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进行的不紧不慢,韦斯雷伯爵见敌军畏畏缩缩不敢上前,命令方阵前进五十米对敌人进行压迫。

    法兰特爵士见状同样命令军队前进,以一半,也就是五百五十名农奴征兆兵对抗侧翼韦斯雷伯爵本部士兵,不求击败,只求能够拖延住他们的脚步。

    骑士们跟随在中军侧翼一用前进,随时准备对抗敌军骑士的冲锋。

    法兰特爵士在队伍的最中央不动声色的一同前进,士兵们用担忧的目光看着自己这位百战百胜的统帅,心下不由得有些畏缩。

    虽说法兰特爵士率领军队赢得了不少次的胜利,但那都是一些小打小闹,最多是剿灭一些来到领地上为非作歹的佣兵而已。

    现在,他们将要面对的可是帝国皇室的精锐部队,那是身披甲气势非凡的强悍敌人,自己这一群只打过土匪佣兵的队伍怎么和敌军对抗?

    法兰特爵士已经注意到了下面士兵的这些想法,即便是以他多次获得胜利的威望,也无法驱散士兵们心中的恐惧,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

    两房军队彻底纠缠在了一起,法兰特爵士指挥着前方的农奴征兆兵铺天盖地的冲向平叛军前排士兵。

    而且法兰特爵士精明的没有命令正规军紧随农奴征兆兵们的身后一同攻击,而是派遣一小部分的正规军作为督战队监督他们不许逃跑。

    他从十五岁开始变带兵打仗了,在南部,打仗征召大批农奴兵是非常常见的事情,时间长了之后他就发现农奴征兆兵的巨大缺点了。

    士气低下不说,还非常容易被敌军所击溃,一旦发生溃逃,那么便会对后方的正规军产生极大的影响,乱糟糟的冲散正规军已经摆好了的阵型。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法兰特爵士只是派遣农奴征兆兵消耗平叛军的体力,而没有让正规军紧紧的跟着。

    农奴征兆兵们战斗力果然不敢恭维,被平叛军的一阵射击便出现了溃散的现象。

    只听天空一阵尖锐的响动,三百多支箭矢落入了征兆兵们的阵中,瞬间变倒下了七八十人,他们捂着伤口满地打滚,发出绝望的惨叫。

    其余的征兆兵们也是心有戚戚,望着前方的敌军阵型畏缩不前。

    后方的督战队便开始用长剑长矛督促这群征兆兵继续前进,为了不被后面的人杀死,他们只能继续颤抖着朝面前那不可能打得过的敌人前进。

    “把弓箭手先撤回来吧!”韦斯雷伯爵皱眉看着前方逐渐接近的农奴征兆兵们,对着身边的侍从说道。

    农奴征兆兵们虽然士气低下且战斗力薄弱,但如果真的对上了不怎么披甲的弓箭手,估计也会产生一些损失。

    命令下达之后,上肢无比强壮的弓箭手们便撤了回来,前排的正规军士兵们举起长矛,握紧手中的圆盾,微微伏下身体准备应战。

    看着前面身材精壮的敌军,农奴征兆兵们只是刚刚和他们一接触,便彻底的溃败了,无论后方的战士如何打骂砍杀都无法重新集结。

    韦斯雷伯爵不由得叹了口气,敌军的指挥官的确有两下子,直接便把自己安排的第一个王牌给废了。

    即便敌人在之前的伏击当中夺得了平叛军不少的铠甲,他们的披甲率也是极低的。

    弓箭的射击在披甲部队面前可能算不上什么,但是在敌人不披甲的情况下却是相当强悍的大杀器,只需一支箭矢,便可使敌军失去战斗力。

    现在法兰特爵士用最没用的农奴征兆兵便迫使了弓箭手不得不后撤,这已然出乎了韦斯雷伯爵的预料。